广州海事法院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4)案款外发公告3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燃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都好运(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案为(2024)粤72执90号,现申请执行人申请由案外人罗敏富领取210,000元案款。
本院拟向案外人罗敏富发放案款,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蔡锡鸿,联系电话:020-80929289;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