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护航“海上新广东”!粤海事执法与司法协同机制再升级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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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海事法院与广东海事局正式签署服务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以服务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为共同目标,将进一步强化海事执法与司法协同治理,合力为广东海洋经济与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友强与广东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传全出席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约。

双方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交通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深刻认识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站位、更强合力服务海洋强国建设,支撑海洋强省和“海上新广东”建设,共同推动《广东省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及省委相关要求落地见效。

广东海事局是《行动方案》的重点牵头单位,肩负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行政职能;广州海事法院作为华南地区海事专门法院,承担着服务支撑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职责。双方协同联动,必将有效发挥海事执法与司法专业优势,为海洋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立足海事执法司法主责主业,遵循依法依规、优势互补、高效协同、便民高效原则,重点围绕以下四个领域深化合作:一是共护船员权益,协同建立船员权益服务保障机制,推动“船员权益保障中心”实体化运作,夯实航运人才根基;二是共解水上纠纷,创新构建“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无缝衔接的多元快速解纷体系,联合开展风险预警与安全教育,共建水上安全治理新秩序;三是共享执法司法资源,推动船舶登记、动态信息、典型案例等数据互联共享,加强行政强制执行协作,提升海事协同治理效能;四是共育专业人才,通过同堂培训、双向交流、联合调研等形式,深化海事法治研究,积蓄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智力资源。

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双方贯彻落实“坚定不移挑好大梁、全面推进强省建设”要求,服务海洋强省和“海上新广东”建设的具体行动。签署仪式由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秋生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贵宁,广东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羊少刚,以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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