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纠纷赢得双方赞誉

——我院海事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六年国资纠纷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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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上午,一宗码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广州打捞局、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联袂来到我院,共同向我院赠送践行枫桥经验调解有方,彰显法理精神诚竭为民锦旗,感谢我院为两家企业化解陈年纠纷。


“现在感觉如释重负。16年前的工程建设纠纷,困扰两家国企多年,真诚感谢海事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从法律角度提出和解方案,推动化解纠纷,为两家国企新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广州打捞局党委书记张永强表达谢意。

“新官要理旧账。海事法官帮助解决多年未能解决的纠纷,让我们能够将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到新一轮海洋强省建设,企业上下心存感激。海事法官精湛的法律素养、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厚的为民情怀令人敬佩。”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勉雄满意地说到。

一起纠纷的调解,两方满意的结果,背后是审判团队的辛勤付出与努力。2008年12月,两家企业签署船厂搬迁改造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9月正式开工,2017年3月因项目用地(用海)被政府收储停工但未完成工程结算,遂成诉讼,一方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损失,一方反诉主张工期延误损失。案涉纠纷时间跨度长,相关材料多达百余册,涉及码头、船坞、围堰、翼墙等多个工程项目,争议金额高达1.4亿元,争议问题多,鉴定事项难,审理难度极大。为查明案件事实,审判团队组织对账会面39次、庭前会议11次、庭审13天,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明确双方争议焦点,逐项逐步固定事实。

“纠纷时间跨度长,涉及两家国企,调解化解纠纷让企业尽快解决纠纷,盘活资源要素。”审判团队几次合议统一审理思路:查清事实,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提出最佳解决方案,力促和解,达成双赢多赢共赢目标。经过23天内5次紧凑的“面对面”调解和“背对背”分析诉讼风险,审判团队在确认案件基本事实基础上,及时固定谈判成果,根据双方心理预期,适时调整提出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以4650万元和解。


交流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陈友强感谢双方对审判团队的赞誉,指出该案成功调解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所揭示司法价值和理念值得学习借鉴。一是体现了海事审判服务支撑海洋强国战略、海洋强省建设的高站位。审判团队敏锐把握两家国企经略海洋的业务特点,积极推动和解,让两家国企甩掉陈年纠纷的包袱,是贯彻落实省委推动解决涉海历史遗留问题、盘活海洋资源相关部署要求的生动实践,体现了海事法院为海洋强国战略、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海事司法服务支撑的职责使命和责任担当。二是体现了两家国企勇于直面问题、聚焦发展向前看的责任担当。两家国企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态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破了以往国企穷尽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固有思维,推动纠纷实质化解,体现了两家国企敢于负责的担当,为解决涉及国企相关纠纷、尽快释放资源要素提供了路径和范本。三是体现了化解矛盾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审判团队树牢司法为民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推进案件审理,遇到争议和问题不回避、不和稀泥,基于事实理性思考,基于法律耐心说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纠纷,帮助两家企业找到和解的最大公约数,达成新的合作互信,推动双方实现双赢共赢。四是体现了海事法官精湛的专业素养。以邓非非为承办法官的审判团队于百余册案卷材料中抽丝剥茧,于数十个争议问题中找到症结,于双方各执一词中厘清脉络,既向双方表达推动和解的司法诚意,也向双方展示能裁能判的专业自信,推动纠纷化解,赢得双方盛赞,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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