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圆满化解一宗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实现和谐执行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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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船舶交接书的正式签署,“粤韶关某货轮”在历经16个多月的波折后,终于重归其原始主人的怀抱。2024年8月8日,这一历史性时刻在广州海事法院执行局的精心组织下得以见证,吴贵宁局长与钟科执行员共同监督,确保了各方当事人在船舶交接书上的顺利签字,标志着一起棘手的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


故事始于2023年3月1日,广东英德村民潘某与罗定村民赖某等三人签订了一份《船舶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以360万元的价格将“粤韶关某货轮”转让给赖某等人。合同生效后,潘某依约交付了船舶,而赖某方则在支付80万元定金后,承诺在90天内结清余款。然而,由于船舶因涉嫌违法被扣押,赖某等人未能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剩余的280万元尾款悬而未决。面对此况,潘某毅然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案后,广州海事法院迅速行动,于2024年4月18日受理了潘某的扣押申请。法院随即启动了船舶灵活扣押与快速处置机制,对扣押时机与方式进行了周密评估,并制定了详尽的执行工作计划。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法院对于海事案件处理的高效与专业,也为后续的和解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调解阶段,双方围绕“粤韶关某货轮”的现有价值展开了激烈争论。潘某指出,船舶作为运输工具其价值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加之长期扣押导致的贬值,他提议以220万元的价格进行以物抵债;而赖某方则认为该价格过高,并提出归还船舶、放弃定金的方案。同时,潘某还提出因船舶滞销16个月所产生的租金损失,要求赖某额外补偿90万元。双方立场悬殊,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困境,钟科执行员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与敏锐的洞察力,深入了解了赖某方的财产状况及执行难点。他深知,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则船舶拍卖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造成船舶价值的进一步贬损。为此,钟科执行员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工作,不断缩小双方分歧,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和解意愿。

经过多轮协商,各方最终同意以“粤韶关某货轮”抵偿潘某的债务,并约定赖某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结清欠费及罚款,同时额外支付60万元款项,该款项将在2026年7月前分期支付完毕。随着《以物抵债和解协议》的正式签署,这起复杂的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为确保和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钟科执行员继续跟进船舶交付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交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近日,随着交船条件的全部满足,“粤韶关某货轮”在广东肇庆高要世纪大道水域顺利完成交付,这艘停航多时的船舶再次扬帆起航,开启了新的航程。广州海事法院的这一成功执行和解案例,不仅彰显了海事司法的权威与公正,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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