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海事行政庭张科雄法官领衔的审判团队展现出了卓越的司法智慧与行动力,他们不仅在送达过程中积极应变,化被动为主动,更通过实施能动司法策略与实质性纠纷解决机制,成功推动了诉前调解的达成,此举不仅显著提升了司法效率,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原告广州某公司与被告黄某安之间因码头租赁合同纠纷而起的诉前调解案件,面对被告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困境,办案团队果断采取行动,于当日上午亲赴被告位于增城的户籍地,力求现场完成送达任务。途中,得益于原告律师的及时通报,团队得知被告同意当日下午3时前往原告码头进行协商的积极进展,随即灵活调整策略,直奔协商地点。
抵达现场后,办案人员迅速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面对被告坚持认为应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立场,团队成员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耐心细致的态度,深入剖析证据材料,清晰阐明法律责任归属、潜在的诉讼风险及高昂的诉讼成本,逐步打消了被告的疑虑与抵触情绪。最终,在团队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同意立即支付拖欠的租金,原告也随即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一场原本可能旷日持久的纠纷,在短短半个月内即实现了和谐解决。
提升诉前调解工作效能,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实现“一降两升三优化”的工作要求,也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本案中,在已冻结被告款项的情况下,办案人员通过准确分析双方的债权债务、采取上门送达、现场组织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被动为主动,促成案涉纠纷的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