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法院联合调解一起涉防疫物资的跨境物流纠纷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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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两级法院齐心协力、联合调解了一起15宗涉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跨境电商物流案件。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均系从事跨境电商物流的货代企业,B公司委托A公司运输防疫物资从中国到美国,运输方式包括陆路、海运和航空运输。因2020年4月韩国至美国的空运费用暴涨,A公司虽在微信群中三次上调过全程运费报价,但仍不能弥补航空运输的亏损,A公司遂以航空账单上的运费单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按此标准向其支付15票货物的运费。在一审中,双方就运费是按照实重计费还是体积重计费也产生争议。B公司主张应按照经过磅的实重计费,而A公司坚持按照航空提单上载明的体积重计费。在一审程序中,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两次现场调解,因双方的差距过大,未调解成功。一审以A公司举证不能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主审法官拿到案卷后,发现双方存在继续调解的可能,遂联系一审合议庭组织联合调解。

经历过一审,A公司的诉讼预期已大为下降。二审主审法官主要围绕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A公司的诉请可能缺乏证据支持等向A公司做工作,进一步缩小差距。一审合议庭则重点做B公司的工作,通过现场调解和电话调解的方式,以最高人民法院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等为依据多次向其释明诉讼风险。在经过多轮调解下,双方的差距越来越小,最终B公司同意支付90万元和解款项以解决纠纷。

因广州疫情影响,二审法官决定让双方当事人在深圳法庭签署和解协议。2021年11月18日,A公司与B公司在法庭签署了和解协议,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两级法院的联合调解获得成功。近日,B公司已支付了和解款项。该案的成功调解为妥善审理跨境电商物流案件中因受疫情影响运价异常涨落的案件提供了有益思路,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振航运经济提供了良好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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