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着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 千万元货代系列纠纷案终和解

2022-08-22
浏览量 :4598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近日,河南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五宗海事强制令案件,称其委托被请求人的五票货物(数十个集装箱冷冻柜)已到国外目的港,被请求人扣单不放货,持续产生大量滞港费,且国外港口规定超过一定期限将作弃货处理,其将面临价值千万的货物损失,情况紧急,急需申请强制令要求对方放货。但当事人之间因并无书面合同,申请立案的材料仍需进一步补正。事不宜迟,为避免时间推延对双方产生更大的损失,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即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就涉案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当日下午,被请求人总经理、业务员一行人应约来到立案庭调解室。通过面对面沟通,双方确认无争议事项,逐步缩小争议范围。但对于超重费、滞港费、亏仓费等费用,双方僵持不下,第一次谈判失败。

立案工作人员并未放弃对案件的跟进,在了解到双方均聘请律师后,便协调双方代理人再次来院协商解决方案。双方代理律师分别从宁波、深圳如约来到我院,经过一上午的协商调解,双方对于无争议待付费用、争议费用分担、押金退还、搁置部分争议等事项达成初步和解方案,一直持续到下午商定具体和解条款时,双方再次产生激烈分歧,并推翻了上午的和谈结果,谈判再次陷入僵局。立案工作人员依然未放弃努力,苦口婆心地分别与双方律师沟通,协调双方重新商定和解方案。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之下,历经十多个小时,双方终于在当晚九时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了协议的部分内容。申请人也随后向我院申请撤回了五宗强制令申请和一宗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我院立案工作人员为民司法、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所深深感动并表示了由衷地感谢。

近年来,在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广州海事法院坚决诉源治理,全面施行先行调解原则,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涉案纠纷的圆满处理,从源头上化解了双方的争议,避免了当事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和双方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效便民、司法为民、彻底解决纠纷正是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的应有之义。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