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承载淤泥进退两难 法院及时就位化解僵局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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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法庭的法官,我们是中港88轮船东,现申请海事强制令。中港8841天前在汕尾水域装载某公司港池清淤物后,因缺少环评文件,至今无法离开该港。某公司不配合解决问题,损失越来越大,我们真的是走投无路了!请法院主持公道,帮我们立案,或者帮我们协调,只要协调一下,让某公司配合船东去找一个合理合法处理该批货物的途径或方案,我们就千恩万谢了,届时一定给贵院送一个特大锦旗。”

2022年7月28日下午,一名当事人急电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咨询海事强制令的相关问题并发送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这是一宗船东申请货主强制卸货的海事强制令纠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海域疏浚淤泥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倾倒疏浚物也需经主管机关批准在指定海域倾倒。船舶装载淤泥受困于港,原因是什么呢?汕头法庭收件后,对照海事诉讼程序法的有关海事强制令的规定,审查了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认为当事人申请书仅表述了客观事实,但缺少与被请求人之间合同关系证明等资料,需要进行补正。但考虑到情况紧急,船东确实可能存在与日递增的巨大损失,汕头法庭决定与时间赛跑,立即着手优先处理海事强制令,尝试基于有限的信息尽早解决问题。

7月29日,汕头法庭一方面指引当事人补充材料,另一方面主动联系汕尾环保部门核实情况。在确认汕尾某码头存在清淤工程,当地环保部门已准许清淤物运离汕尾后,汕头法庭分析认为船舶滞港问题可能是淤泥没有获得倾倒许可造成的。法庭又主动联系了被请求人,告知被请求人海事强制令申请的内容,向被请求人释明有关海事强制令的法律规定,分析船舶长期滞留客观存在的巨大损失,提示台风季节载有流动性货物的船舶长期停泊海上的风险,建议被请求人及时安排有关经办人员与法庭联系,如实向法庭反映情况,争取通过协商文明化解船舶滞留海上的困境,避免被动执行法院海事强制令的尴尬局面。被请求人表示,公司领导经过研究,非常重视法庭反映的情况,将利用周末的时间与船东们开会协商解决办法。

经过几天的牵挂和等待,8月2日晚,汕头法庭又一次收到了船东的电子邮件。“汕头法庭的法官们,之前我们就船载港池清淤物一事向贵院申请海事强制令,现经贵院沟通,该事已经协调完毕,我们特此申请撤回海事强制令。在贵院的及时帮助下,我们挽回了巨大损失。为此我们订制了一面锦旗寄送至贵院,感谢诸位法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邮件,法庭同志们悬着几天的心终于放下了。至此,一宗强制卸货的海事强制令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民事纠纷业已成讼后,程序会变复杂,成本会增加,化解难度也会增大。为了提高解纷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汕头法庭在工作中将总结经验,加强对案情的诉前研判,努力使纠纷止于萌芽,止于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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