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下午,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率全庭法官和法官助理前往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协会秘书长林艳璐和部分特邀调解员在现场参加了座谈,部分会员企业通过网络参会。
深圳法庭负责人罗春同志首先对2021年度深圳法庭与协会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协会和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自2020年9月深圳法庭与协会签订多元解纷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共同打造的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良好运行,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跨境电商物流新业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培育法律共同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已被列入全省“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项目。罗春同志同时指出,当前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平台建设运行在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宣传工作等方面尚需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加大双向培训力度,打造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平台优势,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相互融合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深圳“双区”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保障。协会林秘书长和现场参会的特邀调解员对深圳法庭参加此次座谈交流活动表示欢迎和感谢,并表示多元解纷平台的建设运行对于货代企业和货代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一个极好的促进和推动。
根据座谈活动安排,深圳法庭副庭长平阳丹柯同志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中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方面的内容,罗春同志和谭学文同志就近年来深圳法庭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件中出现的审判方式创新、法律关系识别、举证责任分配等重点法律问题等向与会者进行了讲解和介绍。与会人员还就货运货代领域的一些法律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
协会方面参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座谈交流非常成功,不仅解决了以前的疑惑,也为今后发展深圳货代行业提供了法律规范,希望今后能加强联系,进一步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深圳货代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深圳“双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