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下午,办公室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本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会议由支部书记陈铭强同志主持,办公室支委及各组组长参加。党组成员李卫鹏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列席。
会上,支部书记陈铭强同志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广州海事法院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中涉及综合行政工作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重点传达了院党组书记陈超同志2021年11月29日对该规定作出的批示精神。随后,到会的每位同志对照规定内容,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逐一发言,谈学习体会,谈工作感想,谈经验心得,一致认为陈超院长的批示对每个人的人生、工作、生活等方面都很有启发,“正统”的生活是常态。会议强调,办公室全体同志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就是落实上述要求的重要举措;要抓好落实,将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重大事项的各环节、全过程;要有底线思维和前瞻意识,让自己经办的事项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审计、督察、巡视等执纪部门的事后检查。
党组成员李卫鹏同志对会议进行了点评,认为办公室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专门规定、做出专门部署,有利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每一名同志的政策、政治水平,是贯彻落实院党组决策的举措。同时要求,加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仍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广州海事法院是政法机关、是政治机关,办公室是主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部门,更要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把工作当学问来做,把问题当课题来办,把单位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处理,切忌麻痹大意。办公室是我院的“大管家”,要履行好“管家”的职责,时刻保有一份关心、爱心、热心、平常心,在严谨细致的服务工作中为全院干警办实事,要真正让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运行起来,变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