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深圳法庭收到当事人的一面锦旗。
当事人是一宗典型的深圳跨境电商物流案件的原告,该案涉及深圳一家大型电子商务公司,这家电商公司被商务部收录于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案例集,它以在线零售出口为主业,自营两个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部分商品在美国亚马逊等平台。它既是内地上市公司跨境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又持有在深圳、香港等地注册的若干公司的全部股份。在本案中,它的一家香港全资子公司与原告签订合同,但与原告实际开展业务的却是该香港公司在深圳的实际运营公司,这两家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与这家电商公司共同作为本案的被告。据悉,这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是另一家案外香港公司的工作人员。
本案原告所主张的是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欠付的各项费用和垫资。由于原告与这家电商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相关费用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费用和垫资,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中没有十分清晰的关于结算的材料,并且三被告之间也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本案的欠款数额和责任主体是审理难点。承办法官张子豪收到案件后即着手认真研读案卷,梳理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中需明确的问题、三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点、应查明的事实、不同诉辩意见对应的争议焦点等。经过原告明确、减少诉讼请求和3次补充证据,承办法官将各方提交的证据抽丝剥茧,最终从三被告提交的证据中发现香港全资子公司已确认原告所主张的费用的事实。审判长李立菲和人民陪审员经过细致的审查,同意承办法官的意见,最终作出支持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的结论。书记员施文婷认真仔细地多次校对长达48页的判决书定稿后,本案得以宣判。因承办法官团队在端午节前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判决生效后,原告得以受偿判决确定的所有债权。原告表示,在这家电商公司整体经营困难、债务重重的情况下,由于我院细致的工作,自己是众多物流商中唯一得以追回绝大部分欠款的公司。
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深圳法庭接到的涉及亚马逊海外仓等跨境电商物流案件大幅增加,而像这家电商这样的大型电商企业也在破产边缘,更表明深圳法庭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收结案也将持续承压。深圳法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在年底清案工作中,清理了大批长期未结案件,快速调撤判一系列跨境电商物流纠纷案件,同时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在一些纠纷进入诉讼前予以化解。在今年所剩的时间里,深圳法庭将继续保持斗志和势头,力争完成今年的审判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