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下午,深圳法庭成功调解了两宗涉数百票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赢得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可。
审判团队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谭学文首先研究案情,初步评估双方争议焦点,确定调解工作开展思路。随后法官助理罗政和书记员段进玉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进行初步调解,经过前后一周时间的协调,双方在对账确认金额基本达成一致后,仍在付款方式上存有异议,此时法官继续耐心与双方沟通释明进而促成双方就分期付款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得知该案原告律师还有另一案件也有调解意向时,审判团队抓准时机,迅速熟悉另案案情并立即与该案当事人沟通开展调解,经过前后多次沟通后最终促成另案达成和解协议。为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书记员与两案当事人约定好同一时间前来法庭,现场调解并出具调解书结案。2021年11月16日下午,审判团队按照事先分工,有条不紊地推进面对面调解、签署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等工作,加上深圳法庭其他同志积极配合,在紧张而又活泼氛围中促使两案顺利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向审判团队送来锦旗,对工作人员的细心和耐心表示感谢。
年底开展清案工作以来,深圳法庭针对跨境电商物流纠纷中一方根本违约、双方违约等行为加强针对性调解。在近期调解的一宗空派改海派的多式联运纠纷中,原告为赶上“6·18”网络促销与被告联系将一批化妆品外包装玻璃瓶空运至加拿大后上网销售,在原告支付空运费后被告擅自将运输方式改为海运,收货人于6月22日才收到货物,已错过“6·18”的最佳销售时机,原告请求被告赔偿运费差价及预期利润等损失。经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被告意识到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愿意全额返还运费并赔偿原告部分额外损失,双方最终调解结案。被告也向法庭表示今后会汲取教训,诚信经营。
下一步,深圳法庭全体干警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落实院党组关于清案工作的要求,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加强整改,卯足干劲,再接再厉,力争圆满完成年度审判工作目标,继续为人民群众办更多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