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法庭与汕头海事局交流司法执法工作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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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日上午,汕头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四级调研员付超杰、通航处海事调查官郭少忠同志来到汕头法庭,就相关业务方面遇到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与汕头法庭进行沟通交流。双方对海事行政相对人的识别、海事事故调查中的证据收集、海事行政处罚依法送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宋瑞秋同志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一一给予了参考意见。

交流后,双方均表示广州海事法院和汕头海事局在工作上有很多交集,海事法院审理的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中海事局出具的事故调查结论和事故调查报告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案件证据,需要听取海事局的事故处理意见,借鉴海事局的事故处理经验;海事局在行政执法中可能因海事事故调查结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存有争议而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为了维护海上交通安全、促进依法行政,双方达成共识,认为有必要借助支部融合共建平台加强业务交流与沟通,就相关船舶碰撞案件于审结生效后开展案例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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