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为“天使力量”轮移交完毕举行确认仪式。该轮自2021年6月3日起被依法裁定拍卖,历经142天,终于成功变现,于10月23日移交给买受人英豪(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仪式上,拍卖委员会与买受人代表在船舶移交完毕文书上签字确认。自这一刻起,我院的办案人员才如释重负。如果没有经历这142天,无从知道拍卖这艘外轮所面临的风险与压力。
四个月前,这艘希腊籍外轮被我院裁定拍卖,其停泊广东水域进入台风季节,船舶处于空载状态,船舶干舷高、受风面积大,台风影响下容易发生走锚,危及周边海上风电厂、海底电缆及港口安全。而外轮船东此时却放弃船舶管理,该轮包括油污等船舶保险及相当部分的法定证书过期,且经过长时间停泊,船舶主机及助航设备未进行有效维护保养,船况不良,不仅难以抵御台风的侵袭,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外轮船长还通过希腊领馆经外事部门发出求助报告称,船上的物料、伙食、淡水即将消耗完毕。船上有15名希腊籍和菲律宾籍的船员遭到船东遗弃,长期被困在船,孤立无援,工资停发,身心健康受损。新冠疫情仍然严峻,在外事与防台因素叠加的复杂形势之下,处置工作千头万绪,外轮引起的生命财产安全危险和人道主义危机一触即发。
案件引起国际社会关注,船籍国希腊与船员所涉菲律宾驻我国领馆、我国驻希腊领馆、省委外事部门专此进行频密的照会。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在陈超院长的领导下,王玉飞副院长牵头部署,靠前指挥,立审执及保障部门协同作战。
首先必须化解危险。针对船长发布船上燃料即将耗尽而可能弃船的报告,我院紧急采取系列措施。一方面经船长敦促船东恢复船舶管理未有反馈后适时介入,先行按照防疫要求给船舶安排补给燃油、淡水、伙食,尽快解除因燃料不足而面临弃船的紧迫危险,及时恢复和保障了船舶与船员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我院启动第三方代管船舶机制,依法随机选取第三方代管企业,定期向船上供应燃料伙食补给。
其次加强船舶管控。我院联系海事主管部门了解船舶状况及其监管要求,召集船舶代管人,与广州港务局、与广东海事局及广州海事局进行专题座谈,就船员遣返安排、船舶维护工作、防台安全管理等达成了初步共识。考虑外轮没有备用发电机存在安全隐患,安排4名专业修理人员兼船员登轮检修船舶,迅速恢复船上发电供应安全保障,随后对船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修理并保证船上主机、辅机、舵机、锚机等正常使用,敦促代管人在海事主管部门指导下落实防台举措与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加强与省委外办的沟通协调,积极与海事主管部门、港务局等做好配合工作,我院与外事部门、海事部门、港口部门建立工作联系群,形成随时沟通、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我院对被遗弃的外籍船员进行妥善安排,除了保证其基本伙食外,还给予了司法人文关怀。船员因长期在船上生活引起腹胀,个别还有扭伤等症状,我院获悉第二天即安排人员将一批常用药品送到船上,向船员传递司法温暖。15名外籍船员因被拖欠工资提起诉讼。办案人员考虑到船员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下船验证身份,通过手机移动微法院为其提供线上视频代理见证等跨境诉讼服务。与此同时,我院推进船舶接管,通过促成船籍国希腊政府确认代管人派遣的船员无需签证上船,最终被困船上的外籍船员顺利遣返,离船回国。15名外籍船员为此委托律师向我院递交感谢信致谢。在2021年7月26日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08次会议上,希腊代表团向积极推动遗弃船员事件解决的相关各方表达了感谢。
然而,接下来船舶拍卖并不顺利,第一次拍卖流拍,经第二次拍卖才成交。即使这样,能在四个月时间成功化解外轮船东放弃船舶管理导致的危险与遗弃船员产生的人道主义危机,在国际上也是罕见的。在这期间,为了确保各项措施的开展与费用支出依据充分,办案人员目前召开合议庭评议案件达到了34次,这在海事案件中也是罕见的。我院为该轮先后供应油料5次,供应伙食淡水5次,拨付船员工资5次,安排船员替换与鉴定评估等4批次,2次购买备件,保证船舶的维护与移交,赢得了各方赞誉,通过海事审判实践为推进我国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国际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