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海事司法与执法衔接,共同打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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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与江门海事局共建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广东新会港国际货运码头“幸福船员小屋”举行。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刘思彬、广东海事局副局长杨文、江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赖教明、江门海事局局长邵国出席仪式并为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揭牌。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林晓峰陪同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一巡回指导组郑健达、华宏敏副组长等一行4人,现场观摩见证揭牌仪式及法律咨询服务。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江门市司法局、新会区委政法委、新会区人大常委会、新会区人民法院、新会区司法局、新会海事处等部门领导应邀参加仪式,江门辖区部分涉水企业的代表,我院立案庭、珠海庭、研究室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广州海事法院刘思彬副院长和江门海事局邵国局长分别代表双方签定“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江门市委政法委、广州海事法院、广东海事局、江门海事局的领导共同为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刘思彬副院长在揭牌仪式上致辞指出,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极大地适应了沿海沿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丰富了海商海事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有利于打造水上交通安全纠纷解决的品牌,为建立辐射广东沿海沿江市县的海事法律服务平台树立新标杆,带来新机遇,积累新经验,为打造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希望我院和江门海事局不断拓展与丰富海事审判和海事管理部门的合作领域,在线上调解、调查取证、船舶确权、诉讼保全等层面有更深度的合作。刘副院长针对此次共建活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强互联互通,二是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三是要科学提升服务水平。

杨文副局长、赖教明副书记和邵国局长分别在揭牌仪式上作了简短致辞,对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出了期望和要求。他们指出,海事司法与执法的衔接,要本着“高效、优质、便民”原则,更好地的提升服务群众的意识。这一共建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鲜活事例,是在服务水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实现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的良好载体,要通过共建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揭牌仪式后,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的干警、江门海事局和新会海事处的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涉水企业和群众法律咨询,解答涉水方面的法律问题。

上午11点,广州海事法院刘思彬副院长和广东、江门、新会三级海事管理部门在新会海事处举行首次联席座谈会,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如何通过专业合作、强强联合为群众办更多实事等议题深入展开交流。与会同志畅所欲言,为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服务中心下一步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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