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疫情持续的情况下,汕头法庭对“互联网+庭审”进行深度拓展,实现了多方当事人多地参加庭审的方式,有序开展审判工作,既落实了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的相关要求,也让群众足不出户定纷止争更加便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在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庭,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开庭审理。大屏幕上,法官、原告、被告、公估人分别于广州、上海、南京和揭阳四地同时在线进行庭审。庭审节奏有序,原告、被告的质证意见及公估师的发言等交流顺畅,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达到了与现场开庭相同的效果。
受疫情影响,近年来我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开庭已经成为常态,但往往限于两方当事人参加。因此,当被告在几周前的庭前会议中提出公估师出庭接受质询的要求时,承办法官着实有些犯难。在庭前会议后,书记员迅速与院里运维部门联系,得益于运维部门的快速响应和技术支持,本案最终实现了四方同时在线参加庭审的方式。各方当事人对便捷的庭审过程均表示满意。
在今后工作中,汕头法庭将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解人民群众之难题,同时保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到审判、防疫两不误,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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