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关于第一次拍卖“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金8807股”的公告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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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事法院
                                  拍卖公告
                        (2021)粤72执恢5号
本院依法作出(2021)粤72执恢5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陈健海在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金8807股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股金8807股。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由竞买人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请登录“广州海事法院”官方网站,点击“司法拍卖”栏目链接进入该平台。
三、竞买人条件:根据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然人股金竞买者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持有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需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需提供存放入股资金银行账户6个月流水,并提供入股资金来源上追至少两手的相关证明,有需要时可持续追溯);(四)、银保监会章程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五)、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该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需提供亲属情况证明,如户口簿等)。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上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已开设该网络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本院签收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2021年6月2日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规则:起拍价18,0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200元或其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报名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余款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新滘支行,账号:4404820104002091700000011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不明事项请咨询承办法官。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详情可咨询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0750-6339152或承办法官。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承办法官):020-80929121。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89104345。
监督电话:020-34063810、89024639。
淘宝网技术支持:4008222870。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63号。
网址:http://www.gzhsfy.gov.cn/
邮箱:pm@gzhsfy.gov.cn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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