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1年第三次审判业务学习交流会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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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5日下午,我院2021年第三次审判业务学习交流会如期召开,全院各审判团队在626视频会议室以及各派出法庭参加了学习交流。王玉飞副院长、宋伟莉副院长和院党组成员林晓峰同志参加本次交流会。

本次交流会上,林晓峰同志通报我院2021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情况;审监庭负责人付浚洋同志通报部分二审改判案件并做简要评析;与会人员针对中止诉讼条件、合同效力认定、货运代理合同及海上保险合同等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王玉飞副院长对交流会的上述议题逐一点评,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针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由三名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包案督办,进一步提升审判效能,把案件办好。二是要深入学习二审发改案件,并从中理解上级法院的审判思路,不断提高审判专业能力。三是要不断挖掘案件中的新型问题,并通过持续学习、扩大交流,最终打造精品案件。四是要通过法官联席会议审理好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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