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党支部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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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和要求,2021年4月21日下午,研究室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进行政法队伍廉政建设教育。会议由支部书记倪学伟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首先观看了由广东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黄玉强二级调研员主讲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辅导讲座,黄玉强同志从《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和制定工作主要遵循的原则等方面深入浅出的详释了《条例》的内容。随后支部大会学习了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梳理了八起典型案例的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告诫全体党员同志要汲取教训,敬畏法律,保持底线,严格遵守廉政方面的铁规禁令。刘富生同志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等六方面,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体党员中进一步明确其新时代革命与建设的指导地位。

最后,倪学伟同志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1949年至1978年)学习的体会和认识。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中共“八大”的召开,确立了新中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1957年至1978年,是新中国在曲折中艰辛探索时期。这一时期的成就是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发展了国防尖端科技,培养了一大批建设人才。但这一时期,经历了反右扩大化、“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严重的失误。学习党史和新中国的建设史,不能有历史虚无主义,不能割裂历史去学,而是要客观的、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去学。通过学习,要明道理、增自信、办实事、开新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到具体工作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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