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底,海商庭审结一宗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宣判后,中外当事人均服判,一审判决生效。
2019年9月,受强台风“山竹”影响,从法国通过海运至我国广州黄埔港的21个集装箱约6万罐国际知名品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在集装箱堆场遭受水浸全损。国内某保险公司赔付后向我院起诉,请求承运人、实际承运人连带赔偿货物损失约280万元。
在诉讼期间,中外当事人均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本案纠纷。2021年2月底,合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规定,认定约6万罐婴幼儿奶粉全损,但是承运人举证证明货损是强台风“山竹”引起,属于天灾,承运人的免责抗辩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判决驳回某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