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2021年3月18日下午,研究室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倪学伟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倪学伟同志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大家严格按照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党史学习,创新党史学习的方式方法,要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通过学习党史来推动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党史观,做到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刘富生同志领学了今年全国“两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及习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相关重要讲话。
按照《通知》的统一部署要求,在会前充分筹备的基础上,倪学伟同志代表党支部从用党性统揽认真履职、用党性衡量剖析问题原因、用党性鞭策改进工作等三个方面,报告了研究室党支部2020年的工作情况,深入查摆了支部及其本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随后与会党员依次根据各自的学习情况、结合本职工作找差距,并进行自我剖析发言,开诚布公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倪学伟同志诚恳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和建议,并对其他同志的剖析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全体党员敢于揭短亮丑,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效果明显。
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学习和讨论,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群策群力,力争为海事法院下一步的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