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法院立案全天候廿四小时受理不间断

200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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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青岛8月13日电 (张炜可 姜培勇) 日前,一位男子中午赶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立案大厅焦急地申请立案。原来,他在某商场购物时,不慎遗失了4张转账支票,为避免他人恶意支取,需尽快办理公示催告手续。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立即办完立案手续,把案件移交民二庭审理,案件承办人员当天下午即到银行办理止付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这是市南法院实行“中午照常立案”做法以来,午休时间所立数十件案件中的一件。 中午照常立案的做法是市南法院近期推出的“网上立案”、“院长信箱”、“免费复印”等一系列为当事人办实事的改革举措的一部分。 市南法院处于青岛市中心区,收案量大,外地当事人多。该院从为当事人办实事的角度出发,推出了“中午照常立案”的做法。 除中午照常立案外,市南法院还通过开设网站,实行网上立案,只要点击市南法院的网址:http?\\www.qdsnc.gov.cn,当事人便可把诉状、证据资料等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市南法院的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诉讼事由作出相应的答复:市南法院有管辖权的,便告知其诉讼须知的相关内容和诉讼费的交纳方式,或来人或通过其他方式交纳诉讼费后,完成立案程序;没有管辖权的,便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部门解决。这样就避免了当事人长途跋涉、无功而返的情况发生。 “中午照常立案”和“网上立案”被称为“不间断立案”和“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立案”,目的在于,从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即贯彻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体现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 市南法院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的政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负担。据统计,今年1至8月份,共减、免、缓诉讼费和执行费4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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