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粤清远客6676’轮这会在清远五一码头靠泊,你们赶快过去扣押吧,否则下一个靠泊点不知道是哪里,不扣到船,老板不会给钱!” 2021年2月7日8时许,一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案件的当事人孙某情绪激动,在深圳的他,通过电话请求执行干警赶赴清远扣押涉案船舶。 2021年2月5日,孙某等人以其近亲属在该轮上落水身亡为由,向我院申请扣押该轮。当日,立案庭加班将扣船文书制作好,并指引孙某等人通过海事部门等途径寻找该轮踪迹。已经在外休假的尹忠烈副局长得知该情况后,电话告知舒坚让其在7日优先安排该案的保全。7日上午8时30分两位干警驱车离开法院直奔清远。几经周折终于在在一个不知名的小码头发现了涉案船舶的踪影。登轮后,船长不在。经过1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其他值班人员仍拒不签收相关文书,同时现场引来了不少不明事理的围观群众。为防止事态扩大,执行干警进行了摄像留证后将相关扣船文书留置在该船上。下船后,两位干警又马不停蹄前往清远海事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待警车回到广州时,已能处处感受到火树银花的节日喜气。 2021 年2月5日至今,短短几天,执行局陆续收到19件保全案件,其中诉前保全3件。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审判效率,执行局干警精诚团结、相互配合、多路出击奔赴清远、阳江、深圳、东莞、惠州等地,专业、高效的完成了各项保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