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最后一名船员来电告知已收到和解款。至此,一批船员群体劳资纠纷案件在海商庭划上圆满句号。
许某航等10名船员与广州某劳务派遣公司连续五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行政机关的公务船上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以机构改革等为由与10名船员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但未向船员支付任何赔偿。在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船员的仲裁申请后,10名船员起诉要求用人单位、用工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海商庭在收到案件后,发现这批案件非比寻常。一是原告人数众多,诉求关乎弱势群体民生利益。二是原用工单位主体因机构改革已终止,需要确定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审判团队一方面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地推进调解工作。起诉前,船员与劳务派遣公司虽有和解意向,但因就和解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未果。在受理案件后,审判团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进一步了解到了没有达成和解的更多原因。海商庭在综合分析研判案情后,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审判团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诉讼成本、诉讼周期、诉讼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利弊,使各方对各自的主张有了更清晰、理性的预判,最终打消了劳务派遣公司的顾虑,船员也同意作出让步。次日,劳务派遣公司提出了和解方案,双方到法院签署了和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协议向10名船员支付了和解款项。
融通法理情,调解暖民心。船员在春节前获得赔偿,能够安心在家过年。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对案件的妥善处理也表示满意。海商庭在审理涉船员民生案件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强调公平与效率并重,平衡“法”与“情”,细心亦不失耐心,有力度更有温度,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海商庭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多元解纷的司法能力,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