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11名船员因在“粤德庆货3813 ”、“粤德庆工33”轮、“粤肇庆货2233”轮工作被拖欠工资,向我院申请网上立案。刘亚洲法官助理核查到船公司已出具欠条,这种情况下11宗案件有很大希望可以调解,如成功调解将大为缩短诉讼流程,于是转为诉前调解,交由我院调解中心的律师调解员开展工作。
经调解,十名船员与船东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我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邓锦彪法官通过调解平台,对船员代理律师、船东法定代表人及调解员进行了视频连线,确认司法确认申请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随后双方以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提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以及工资支付的相关证据。在此基础上,我庭作出裁定书,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予以认定,让欠薪船员免除繁杂流程,迅速获得了司法确认。
我院管辖全省海事海商案件,双方当事人常常天各一方,而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进行诉前调解,并在线司法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极大地减轻了双方往来法院奔波成本,高效低廉化解纠纷,为海事海商案件当事人开辟多元化解纷捷径而广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