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庭成功调处一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获得了中外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原告陈某家属到广州海事法院赠送锦旗,赞誉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心系百姓,为民解忧”。
陈某原系潜水作业人员,去年6月与马某一同接受青岛船务公司委托,为香港航运公司所有的船舶进行船底探摸作业。广东船务公司为陈某与马某以其员工身份办理了登轮许可证,陈某二人遂进入阳江高新区阳江港保丰码头并登轮。在下水进行探摸作业过程中,陈某不幸溺水身亡。因协商不成,今年6月,陈某父母、妻子作为原告对马某、广东船务公司、青岛船务公司、香港航运公司四方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已身患重疾的陈某父亲因承受不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也去世了。
为避免涉外案件审理周期长导致遇难者家庭陷入进一步困顿,考虑到青岛船务公司是在塞舌尔共和国注册的离岸公司,而且香港航运公司欲对涉案船舶进行转让,按照常规作法一判了之虽然简单,但陈某家属最终可能只能拿到一份胜诉判决书却实际得不到足额的赔偿款。为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海事庭程生祥法官团队到阳江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取了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所依据的材料,了解事发过程和船舶探摸工作流程,积极协调境外承租方和船东,提出了兼顾各方利益且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全力推进案件调解工作。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敦促马某、广东船务公司、青岛船务公司、香港航运公司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各方达成调解意向,确定了签署和解协议时间。陈某家属亦希望到庭亲自感谢承办法官并签署和解协议。调解当天,由于陈某母亲回忆起过往的不幸,伤心欲绝,出现晕厥、身体发冷、发虚的状况,情况比较紧急。办公室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进行协助,为当事人准备药物、棉被等日用品,待当事人状况好转后辅助其上车离开,充分体现了海事司法对群众的人文关怀。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新的一年,希望陈某家属尽快走出悲痛,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