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接到海口海事法院协助申请,请求派员赴阳江市东平镇被告处所现场保障“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连线调解一宗损害海洋生态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督促被告履行指定义务。 接到请求后,湛江法庭立刻做出安排,派出法警张颖、书记员郑丽萍两名同志靠前保障。考虑到湛江距离阳江近300公里的距离,为确保万无一失,决定19日接收、打印好海口海事法院传送的案件资料后先赴阳江市闸坡镇住宿,20日上午完成湛江法庭受理的当事人住所地在闸坡的几起案件送达地址确认和资料核实等事宜,下午赶赴阳江市东平镇保障连线调解,争取下午四点前完成任务从阳江出发返回湛江。 “说易行难”,原以为上午12点前就能完成的闸坡多项工作,因各种原因延迟至中午1点多才办完,张颖、郑丽萍两位同志顾不上缓解连续驾驶的疲乏,简单吃了点午饭便驾车赶赴80多公里外的东平镇,克服修路缓行、封桥堵路等不利因素,利用一个半小时便完成平时需要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提前抵达指定地点。在顺利协助当事人完成“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登录、连线调解、签署书面调解协议等程序后,二人刚松懈下来的神经又被当事人因不熟悉手机转账程序,在支付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修复方案编制费用时出现失误无法进行缴付而又紧绷起来。二人考虑到,如果不能及时完成费用缴付,一旦出现什么意外,不仅令前期调解工作的成果付之东流,还会影响司法执行工作的严肃性。为防止上述情况发生,二人陪同当事人到附近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并协调银行指定专人办理,耗费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在接近傍晚六点时终于完成相关费用缴付手续。此时,大家的心才完全放松下来,连当事人都感叹到,想不到海事法院办事如此认真;海口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致电湛江法庭,对法庭人员的办事态度和办案质量表示赞扬和肯定。 11月5日,广州、海口、北海三家环北部湾—琼州海峡海事法院共同签署了《“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11月20日,首宗“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平台调解案顺利办结。这不仅标志着“合作协议”的有效履行,更开启了提高辖区内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司法服务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