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7日,我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50.2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粤惠州货9623”轮。该轮是一艘建造于1994年、双车双舵、满载排水量880吨、待报废(需大修)的散装货船。该轮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评估价32.69万元,起拍价23万元,保证金2万元,共8663人次围观,139人设置提醒,17人报名参拍,经过114次出价,75次延时,最终福建泉州人邓某某以50.2万元竞得。但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买受人无法缴纳尾款和现场接收船舶,故申请缓交尾款,经合议庭合议,同意其缓交。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市场和买受人心态的变化,承办法官反复催促买受人缴纳尾款,可是买受人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不得已,承办法官给买受人下达了“最后通牒”,如再不缴纳尾款,法院将再次拍卖该船舶。根据相关法律及我院公示的《拍卖须知》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最后,买受人明确悔拍。我院根据相关规定再次启动该船舶的第一次拍卖。经过30天的公告,获得8245人次围观,135人设置提醒,13人报名。8月7日,经过66轮竞价,25次延时,最终福建宁德人薛某某以53.8万元竞得,比第一次成交价还多出3.6万元。然而,该轮好像上了什么魔咒,第二次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又因出价过高再次悔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尾款。据此,只能再次启动该轮拍卖程序。该标的又经过30天的公告,于9月22日,经过48轮竞价,26次延时,最终广东佛山人郑某某以49.2万元竞得。郑某某竞得该轮作拆解废铁用,对标称重量与实际重量患得患失,几欲悔拍,经承办人耐心细致的解释,于10月15日,顺利完成交接。自此,经过近一年的拍卖,“粤惠州货9623”轮终于落槌。
那么,悔拍人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根据相关规定,除了扣除悔拍人缴纳的保证金不退外,第二次悔拍人还应缴纳2.6万元的拍卖差额。执行局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指示须主动行使法院职责,维护司法拍卖严肃性和当事人权益。当收到我院执行裁定书时,悔拍人称其曾在其他法院法拍中悔拍亦未被追缴差价,形成悔拍无需负责的惯性思维,为自己轻率的拍卖行为后悔不已,并于10月27日补缴了拍卖差额。
通过此案,也提醒参与司法拍卖的广大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不是儿戏,它体现着法律的尊严,在参与司法拍卖活动中,要看清楚拍卖公告和须知,慎重参与拍卖,一旦成交不要轻易悔拍,积极维护良好的拍卖秩序和司法拍卖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