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境外“云端陪审”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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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声音、画质是否清楚?

“非常清楚。”

“当事人,声音、画质是否清楚?”

“非常清楚。”

“现在我们就原告起诉被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十一案进行调解,由审判长张乐主持调解,审判员闫慧、人民陪审员凌俊林和法官助理参加调解,书记员魏敏君担任记录,原告是否申请回避?······经法庭组织,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现在将调解笔录发送到线上平台,请双方代理人当场予以签字确认。”

2020年9月11日中午,珠海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组成合议庭调解十一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原告代理律师远在上海,澳门籍陪审员身处澳门,不方便组织当事人现场开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互联网系统开庭,对案件进行“隔空”调解。澳门籍人民陪审员凌俊林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在澳门的公司通过“粤公正”手机小程序在线参与庭审,在线合议,“隔空”履行陪审职责,取得了良好效果。人民陪审员在境外“云端庭审”,在我院尚属首次。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时期,珠海法庭充分利用本院信息化建设成果,将审判和调解搬到“云上”,在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同时,减少了其往返法院的次数和在途时间,尤其是解决了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入境不便的问题,方便陪审员在家远程参审,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提供便利,探索落实周强院长在近期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的“提高在线服务精准化水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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