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
公 告
(2020)粤72执异29号
珠海冠益船务有限公司、黎冠群、蔺景春、韦知耀、谢松:
本院在执行(2020)粤72执259号深圳市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珠海冠益船务有限公司定期租船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黎冠群、蔺景春、韦知耀、谢松为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裁定:驳回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亿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72执异2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