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
拍卖公告
(2020)粤72执43至54号
本院依法作出(2020)粤72执43至5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于2020年9月16日9时至次日14时对被执行人中山市粤海油运有限公司所属的“中粤油07”轮、“中粤油11”轮、“中粤油12”轮、“中粤油13”轮、“中粤油14”轮、“中粤油15”轮进行公开拍卖;于2020年9月17日9时至次日14时对被执行人中山市粤海油运有限公司所属的“中粤油16”轮、“中粤油17”轮、“中粤油18”轮、“中粤油19”轮、 “中粤油20”轮、“中粤油21”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中粤油07”轮、“中粤油11”轮、“中粤油12”轮、“中粤油13”轮、“中粤油14”轮、“中粤油15”轮、“中粤油16”轮、“中粤油17”轮、“中粤油18”轮、“中粤油19”轮、 “中粤油20”轮、“中粤油21”轮,停泊于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容桂水道。
二、拍卖方式、竞买人条件、拍卖时间、竞价规则、标的物详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查看。
三、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海事债权人,应于本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本公告发布于《南方都市报》),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案件承办人电话:020-80929171。
债权登记电话:020-34063863、89441831。
本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63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