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帝远股份有限公司、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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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帝远股份有限公司、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

 

一、基本案情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与帝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远公司)、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系列案,广州海事法院于2018515日扣押被执行人帝远公司所属停泊于山东石岛海域的“帝祥”、“帝健”、“帝坤”、“帝盛”、“帝和”5艘船舶,后因债权转让,本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宏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宏杰公司)。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对扣押船舶进行处置。经依法拍卖,“帝坤”和“帝盛”两轮以1.636亿元的总价、91%的平均溢价率成交,“帝和”轮以3100万元成交,这3艘船舶经扣押、鉴定、评估和拍卖后顺利移交买受人。但“帝健”、“帝祥”两轮因受台风“温比亚”影响而搁浅,且正处于网拍竞价程序中。一方面,申请执行人要求立即拍卖船舶,尽快偿还债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帝健”、“帝祥”两轮搁浅后是否受损不明,拍卖将可能给竞买人造成损失,并产生新的纠纷。是否继续拍卖程序,如何处理执行中船舶搁浅造成的损害,以及如何做好相应的执行风险防范工作,成为本案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广州海事法院一边联系当地海事部门了解船舶现场情况,一边组织各方当事人召开紧急会议,立即通报搁浅船舶的现状及存在的隐患,要求当事人积极配合海事行政机关对事故的调查工作,加强对船舶搁浅可能造成油污损害等所采取的防控措施,同时立即向社会公开“帝健”、“帝祥”两轮遭遇台风搁浅的实际情况。为保障所有竞买人获得公开透明的竞拍信息,在距离拍卖结束不到3小时的情况下,果断中止该两轮的司法拍卖程序。同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到事故现场所在地石岛海事处召开协调会,配合海事行政机关后续工作,协调制定船舶脱浅施救和清污工作方案,查勘船舶发生油污状况及搁浅碰撞码头造成的损失,启动船舶重新鉴定和评估等工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帝健”、“帝祥”两轮经施救后重新鉴定、评估和拍卖,其中“帝祥”轮以3600万元成交,而“帝健”轮在拍卖成交后移交之前又遭遇台风“利奇马”影响,导致移交前船体下沉,竞买人以拍卖公告记载的内容与船舶现状不符为由,提出撤销竞拍成交申请。是否准许以及如何避免“帝健”轮进一步损失扩大,又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一个难题。

广州海事法院经审查,准许“帝健”轮竞买人提出撤销竞拍成交申请,并退回其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同时,要求申请执行人宏杰公司与被执行人帝远公司通过协商,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船舶现状确定成交价,依法加快船舶处置进度。后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经协商,共同与买受人签订“帝健”轮买卖合同,将“帝健”轮以现状150万元出售,现场移交。最终,被执行人帝远公司所属5艘船舶均成功得以处置,成交价总计2.321亿元。

然而,债权分配又成为执行过程一个新的焦点。

该系列案的137名船员因帝远公司未兑现船员工资,于201812月向广州海事法院请求分配卖船款,由于当时仅有“帝坤”、“帝盛”轮拍卖成交,因此“帝祥”、“帝健”、“帝和”轮的船员无法参与到“帝坤”、“帝盛”两轮拍卖价款的分配程序中来,也就意味着以上船员必须等待各自服务的船舶拍卖成交后才能兑现工资。时至年关,船员们心急如焚。广州海事法院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诉求,本着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开启了绿色通道。经反复向债权人释明风险和法律规定,耐心细心做工作,最终债权人同意在“帝盛”、“帝坤”两轮的拍卖款中一揽子解决帝远公司所有船员的拖欠工资问题。2018127日,涉案137名船员工资共计7,010,005元先予执行到位,船员赶在春节前送来锦旗写道“广州海事法院心系船员、公正执法”。

与此同时,烟台打捞局完成对“帝祥”、“帝健”轮的拖带、清污工作后,主张救助人享有优先请求权金额826万元;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华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请求防波堤、养殖损失,数额近千万元。针对救助人主张的船舶拖带、清污费用,以及船舶搁浅碰撞防波堤、油污损害养殖造成的损失问题,执行法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多次前往扣押地、维修地组织各方当事人查看现场和船舶现状,以事实为依据,依法维护救助人和受损方的正当合法权益。通过查明事实、核实损失,耐心寻求利益交汇点。2019416日上午,广州海事法院主持召开协调会,申请执行人与烟台打捞局就“帝祥”、“帝健”轮搁浅后的救助费用达成一致;石岛新港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华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同意以100万元“一揽子”解决防波堤和海产养殖的损失。至此,债权分配涉及所有问题,经法院依法裁定,案件执行完毕。

二、执行结果

帝远公司的137名船员工资7,010,005元得以兑现。

前述5艘船舶连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其他标的共执行到位近3.7亿元。

三、典型意义

1.依法有序推进财产异地处置。涉案五艘船舶均停泊在山东沿海港口,扣押、拍卖、看样及移交等程序需与当地海事行政机关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本案执行中有效解决了财产异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今后类案执行工作将产生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示范参考意义。

2.网络司法拍卖得到广泛宣传。本案涉及被执行人帝远公司的四艘船舶的处置均通过网拍进行,吸引了大批网友围观和竞买人的激烈竞争,其中“帝坤”轮以1.001亿元成交价创造了广州海事法院拍卖价最高记录。

3.坚持司法为民,注重民生,切实保护船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在执行过程中,巧用执行和解制度,对船员工资予以优先执行和保护,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4.坚持依法执行,妥善处理各方利益诉求。面对本案执行中陆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多部门沟通协调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体现执行法官工作耐心细致,制定执行方案依法有据,主持调解妥善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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