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各地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的工作成果,推动全省法院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执行局以部署《“南粤执行风暴2020”专项活动方案》为契机,多管齐下,加大执行力度,成功执结一宗涉公安机关执行案,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长期矛盾,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事情起源于1993年,某公安分局委托某造船公司建造一艘边防巡逻艇并签订合同,但船舶交付后的十几年中,某造船公司多年催讨造船款项未果,最终于2017年成诉。经历一审、二审,2019年二审判决生效后,某公安分局未履行判决,某造船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属于上级法院重点关注的案件。我院对被执行人账户采取冻结后,被执行人以账户属于特种账户,冻结会影响当地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由于申请执行人为央企,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纠纷跨度近30年,涉及边防改制、公务巡逻艇移交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案情异常复杂,双方对抗激烈,该案被列为我院重大敏感案件。如何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充分考虑问题的现实性和历史性,是摆在执行人员面前的首要难题。局领导第一时间向叶院长作了汇报,叶院长接报后,迅速联系当地政法委进行沟通。在叶院长、宋局长的协调下,经过承办人王强艰难调解,并协调申请执行人召开董事会、被执行人的上级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批准和解协议,最终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近年来,我院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不断增多,多数时间久远,案情复杂,涉及方面多,院领导对此类案件高度重视,执行局在此类案件的执行中,既顾全大局,又坚持维护法律权威,力求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