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上午9时,行政庭于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十号法庭公开审理了一宗当事人诉海事调查结论的行政案件。
该案是2019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复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明确海事调查结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后,我院受理的首宗当事人诉海事调查结论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番禺海事处及其上级机关广州海事局对本次庭审高度重视,因准备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前特别申请我院安排大法庭进行审理。广东省内其他海事局也对本案十分关注,踊跃申请组织工作人员旁听本案。行政庭应疫情防控要求,引导他们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直播后,佛山海事局等单位组织了本单位及下属海事处的工作人员全程观看了该案庭审的网上直播。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下午5点为止,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的播放数已超过35000次。
该案的庭审得到了法警支队的全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