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法庭全体同仁的关心和帮助”,这是来自原告给珠海法庭的一条微信。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19年9月26日下午,贵州省船员张某在港澳籍流动渔船上作业时受伤,导致肋骨三处骨折,因船东向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投保了雇主责任险,10月11日,张某一纸诉状将香港船东黄某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起诉至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结合案件涉及港澳籍流动渔民的特点,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珠海法庭委托珠海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珠海市流渔办)就该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后因香港船东黄某对内地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不了解,诉前调解陷入僵局。知悉这一情况后,珠海法庭及时立案,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与珠海市流渔办继续推进案件调解工作。面对香港船东黄某出海打渔联络不畅以及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珠海法庭与珠海市流渔办通过共同建立背靠背调解的微信群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珠海市流渔办也安排了巴云昭先生持续跟进香港船东的调解工作。经过不断沟通与协调,三方最终在2020年4月底确定了调解方案,并由珠海法庭根据三方在微信群中的确认出具调解书,这才出现原告感谢珠海法庭的那一幕。目前原告已收到了该案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