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根据《广州海事法院2019年度十大调研成果评选办法》,评出我院2019年度十大调研成果,现予公布。
1.叶柳东、邓宇锋、宋瑞秋、邓非非、谭学文、白厦广:《关于广州海事法院课题组赴港调研的情况报告》,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罗东川副院长批示。
2.徐春龙,孙阳:《论海事电子证据的认证——以技治主义证据观的可行性为视角》,获第27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论文一等奖;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19年第3期。
3.王玉飞,徐春龙,舒坚:《论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弥合进路》,获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区际法律冲突研讨会论文一等奖、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 ’建设”征文二等奖、第27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论文三等奖;发表于2019年10月版《法治论坛》。
4.谭学文:《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司法合作的实践与展望》,获第27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三等奖,发表于《中国海商法研究》2019年第3期。
5.林依伊:《论海事强制令制度的适用与完善》,获第27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论文优秀奖,发表于《海事司法论坛》。
6.谭学文:《航运企业破产引发的留置权纠纷的裁判规则》,发表于《法治论坛》2019年第2期。
7.林晓彬:《 民事执行中以物抵债的适用性研究》,获第十届中国执行论坛征文优秀奖。
8.徐春龙:《江门市浩银贸易有限公司与联泰物流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获评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十大海事案例。
9.徐春龙:《华夏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在香港仲裁裁决认可和执行前申请财产保全案》,获评广东广东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10.杨雅潇、钟科:《对域外发生的货损事故的认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埃塞俄比亚航运股份公司、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发表于《法庭》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