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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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文件(一)之一

 

广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20191217日在广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  叶柳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广州海事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在省委的领导和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突出海事特色、打造精品工程、立足国际前沿、服务国家战略”总体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推进服务能力提升、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切实解决执行难、智慧法院建设和党建铸魂育人等各项工作,形成了奋楫争先、开新图强的良好局面。截至2019113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64件,同比增加32.55%,收案标的额95.75亿元,结案3576件,同比增加62.10%,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

(一)扎实提升海事司法服务能力

一是依法公正审理涉外海事案件,服务和保障对外开放大局。依法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准确适用法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港澳籍海事专家陪审制度、海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依法妥善审理涉“一带一路”国家案件。涉外案件涉及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墨西哥等国家和地区,为广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创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21件,占一审案件的28.41%。例如,我院审理一起涉英国、墨西哥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一批电子元器件货物经海运和铁路从中国盐田运输至墨西哥瓜达拉哈拉,收货人开箱时发现货物已变成泥土。合议庭通过证据分析,认定货物丢失最大可能发生在铁路运输区段,并得出该案应适用墨西哥调整铁路运输的法律来计算货损赔偿限额的结论。当事人在诉讼风险已明确的基础上,最终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是依法妥善审理涉港航相关案件,服务和保障海上通道建设。密切关注辖区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湛江、汕头等重点港口、航运枢纽等海上战略通道建设,共依法审理涉港口建设、疏浚、货物保管等海事海商纠纷案件54件,涉案标的额1.4亿元。依照“审理一类案件、解决一类纠纷、规范一类行为”的原则,努力优化辖区航运法治环境,引导广东航运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审结一批因“山竹”台风引发的码头海水倒灌等侵权纠纷案件,为广东港口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铁港航局集团公司与新会港国际货运码头公司码头工程纠纷案,本反诉标的7000多万元,因纠纷久拖不决,使码头建设陷入僵局,我院抓住双方争议焦点,有效沟通化解纠纷,使新会港及时拿到港口经营许可证,早日投入营运。

三是依法高效审理涉水域环境污染和民生案件,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加大海洋环境案件审理,服务和保障海洋环境污染攻坚战。广东省“十一五”重点电源建设平海电厂项目,原告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状告省人民政府及原省海洋与渔业厅,请求撤销填海16.3947公顷而给予的172,144,350元行政处罚金。我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我院的一审判决。这是以司法裁判原告的违法填海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体现了国家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政策。年内审理5件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和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4151.08万元,有效维护了珠江流域和广东沿海海域生态环境。大力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院案件调解率13.15%,撤诉率21.93%。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开通“绿色通道”,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11月,我院在汕头调解一起渔民养殖用海纠纷案,当地渔民称赞这种以调解促普法,以普法化解纠纷,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的方式是司法为民的有力体现。年内共审理该类案件260件,涉案标的额5860.85万元。

四是研究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对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的通知》,先后组成7个调研组分赴广州、深圳、东莞、汕头、汕尾、珠海、肇庆及湛江等地54家海事局、海洋局、银行、港航企业、仲裁机构、高校进行访谈,举办专题座谈60余场次,全面了解和掌握港航企业、银行保险、仲裁等单位海事司法新需求。6月,院长带队赴香港海事部门调研走访;10月,香港海员工会组团来我院交流讨论提单批注等业务问题。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广深全方位相互支持和合作发展系列活动。主动对接广州市在南沙自贸区设立的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工作。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提交了《关于广州海事法院课题组赴港调研的情况报告》《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专题调研报告。

(二)扎实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一是全面布局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相继出台了《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审查阶段确定精品案件打造对象指引(试行)》《广州海事法院打造精品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以“十大典型精品案例”“十大优秀示范庭审”“十篇优秀裁判文书”等为主要内容的创优争先活动,以精品战略引领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年内各项质效指标均在合理区间良好运行,无案件发生上访、缠访、闹访现象。1月,我院8宗案例入选广东法院改革开放四十年经典百案。4月,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我院1篇民事判决书获得三等奖。

二是整体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依托信息化平台,以审判工作数据研判为突破口,研究破解审判工作难题,实现审判质效提档进位。今年上诉案件287件,同比减少26件。海事行政案件继续保持零改判、零发回重审的记录。强化司法大数据运用,深入研究“天鸽”“山竹”等台风对船舶以及港口码头堆存的货物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在具体案件审判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改变了以往简单认定台风构成或不构成不可抗力的做法,使裁判结论更具有说服力,更体现司法公正。通过司法大数据的运用,审判执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未结案清理成效显著,年内诉讼案件结收比为81.37%,结案升幅大于收案升幅。

三是深入开展海事司法理论研讨。联合中山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广东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科创中心、珠海云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的专家、学者与我院法官组成《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研究》《无人驾驶船舶航行规范研究》两个课题组,通过针对性的调研活动,为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相关部门出台无人驾驶船舶航行规范等提供决策参考。我院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事司法保障问题研究》被列为2019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完成了2016年、2017年《中国海事审判》编辑出版,2018年《中国海事审判》的编辑出版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712日,我院承办第27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来自全国10家海事法院以及上诉审高级法院的法官代表、特邀与谈嘉宾等共110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出席会议并讲话。928日,我院举办“2019广州海法论坛暨2019广州海商法、保险法与海事司法论坛”,即“第二届广州海法论坛”,来自全国各地企业、高校、律师和法官近300人参加,通过互联网现场直播,有近10万人次点击观看了论坛。

(三)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年度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行攻坚方案,明确院长负总责、亲自抓,形成“一把手”统揽、执行局长主抓、执行团队主办案件、纪检监察不定期督察的责任新格局。经过攻坚奋战,近期经省法院评查组评估验收认为,我院海事执行专业化程度高、特色明显,船舶处置、海上拆违工作力度大,宣传工作较有影响力,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保全率等指标居全省第一,终本率全省最低,案件整体质量高,顺利通过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检查验收。

二是优化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强化立、审、执的分离与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攻坚执行难。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广东省海事部门、海洋渔业管理部门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共同做好船舶和船载货物的查控、扣押、拍卖等工作。按照全国10家海事法院执行工作协议,开展异地跨省相互委托调查、委托送达、委托执行的联动工作。全面落实一案一账户,对财产保全、财产处置、终本结案等执行行为加强规范化管理。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11件,执结1122件,执行到位金额14.18亿元,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执行结案率82.02%,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1.67%,终本案件合格率100%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执行质效。针对船舶扣押后风险高、看管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争取广东海事局支持,起草了《关于加强扣押船舶看管人业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拟通过招标方式建立船舶看管人名录,解决看管责任落实难、船舶看管费用高的问题。在运用好“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同时,针对船舶流动性大的特点,充分利用海事行政机关的监管系统以及船讯网、港口网、AIS信息服务平台等互联网络,加大对被执行船舶在全国范围内的查控力度。全面推行网络拍卖,加速财产变现,船舶网拍覆盖率达到100%。成功拍卖巴林籍万吨油轮“部雷科1号”(BRAMCO 1),拍卖价2088万元。年内依法扣押各类船舶90艘,成功拍卖22艘。

(四)扎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大数据司法应用。在自主开发应用网上办公平台的基础上,相继改版升级上诉案件管理系统、立案登记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网拍管理数据库、二审发改案件数据库等,实时汇集审判执行数据,为法官和群众提供智能服务,为党组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在传统数字法庭基础上升级改造,建成互联网法庭,利用互联网+智慧诉服+随案电子扫描+数字法庭+语音识别相结合,当事人在广东诉讼服务网注册认证,完成网上立案、11家海事法院之间、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之间的跨域立案,上传证据材料,经过网上证据交换和质证等环节后,即可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在世界任何一个有互联网连接的地方参与庭审,开完庭后可通过扫描庭审二维码方式,实时获取庭审笔录和录音视频等信息。1015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我院作为全国海事法院的唯一代表法院,通过视频连线向张春贤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小组汇报我院跨域立案、互联网法庭审判、远程查找和扣押船舶等审判执行工作。

二是司法公开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并根据海事法院特点,推进司法公开国际化。530日,面向社会民众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微信公众号粉丝和新闻媒体共40余人参与,腾讯大粤网进行全程网络直播,52.4万名网友观看了本次开放日直播,让参与者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活动的亲和力、公信力。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全部法庭实现数字化,所有庭审直播、点播视频均与中国法院直播网实现对接。着力打造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为代表的司法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在3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报告中,我院名列前三甲。517日,我院用中、英、葡萄牙语三语种发布2018年度海事审判情况通报。这是我院第三次、也是全国唯一以中、英、葡萄牙语三语种发布的海事审判白皮书,是从2010年起连续第九次以中、英双语发布白皮书。我院每季度录制一期青年法官用英语介绍中国海事司法实践的《法官说法》节目,起到了宣传中国海事审判、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形象的良好效果,被《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荣获广东省“优秀普法项目”奖。

三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按时完成联网监督系统数据采集,把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动力。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前往我院珠海、汕头法庭及巡回办案点视察,听取我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7月,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广州海事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指出“广州海事法院工作还存在海事司法服务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能力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法院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院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下半年我院在提升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能力、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与中国电信签定5G合作协议,实现5G信号和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中心机房和保密机房采用华为智能微模块,能提供20个标准机柜的设备安装空间,保证了未来20年信息化项目设备的安放和资源配置,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由初步形成走向全面建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智能化服务。通过网上立案、跨域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启用了执行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实现了执行要情处理和决策指挥信息化,可以实时进行执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在线调配执行力量、处置突发事件。

(五)扎实推进党建铸魂育人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院于5月底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集体学习研讨13场、专家辅导讲座3场、现场践学4场。对于检视出来的问题,院党组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逐条梳理,建立台帐,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共查摆问题43件,已解决37件,长期跟进6件,切实解决问题、补齐短板。通过全员录制《我和我的祖国》视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二是完善海事法官培养工作机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海事审判队伍建设,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队伍”意见,出台《广州海事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建立海事审判专业人才梯队。加强干警轮岗交流,建立完善干警交流机制,安排23名干警岗位轮换。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科学性,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营造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让优秀法官脱颖而出。

三是探索完善人才养成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法官助理、初任法官、书记员、新进人员专项培训。2月中旬组织近两年17名新进公务员、军转干部、书记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5月中下旬与厦门大学联合举办干警综合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训班,60名干警分两批次参加培训。5月下旬,选拔2名法官随大连海事大学实习船“育鲲”轮赴柬埔寨西哈努克港跟船学习。从9月开始,每月举行一期干警读书沙龙活动,以自我教育方式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加强法官遴选、法官晋升和司法行政人员晋升工作,公开遴选初任法官1名、入额法官1名,晋升四级高级法官4名、三级高级法官3名、二级高级法官2名,公开选拔晋升7名司法行政人员。严格入额法官退出机制,1名法官退出员额。

2019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仍然存在以下不足和问题。一是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新需求,海事法官的责任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工作能力和素养仍有待提高,教育铸魂、机制育人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一些案件办理效率偏低,特别是个别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周期相对较长。三是解决深圳、珠海两个派出法庭位置偏僻、交通拥堵、不够便民等问题进展缓慢,如何将四个派出法庭纳入驻地综治维稳、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的大体系之中,参与“无讼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等,还需要多方沟通协调。

二、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0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建设方面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聚焦政治建设,提升全面建设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院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根本目标和基本任务,观大势、谋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突出工作重点,更好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自觉服务工作大局,以新担当新作为为把广东建成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力量。

(二)聚焦营商环境,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强化海事司法的规则引导意识与问题预判能力,创新审执工作方法,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打造精品法官、精品案件、精品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海事审判”思维,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行异地立案网上诉讼等措施,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公正的海事司法服务。推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态。

(三)聚焦智慧法院,提升信息保障能力。要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化建设,关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各栏目的功能设置,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争取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建成海事审判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对全国11家海事法院司法信息资源的多元检索和深入分析,实现及时、准确、动态的智能化服务。

(四)聚焦平台建设,提升理论支撑能力。要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和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的平台影响力,深化大湾区城市群海事司法研究和交流,推进涉港澳审判专业化,促进粤港澳经济社会法治的深度融合。协调各方力量,精心筹备第三届广州海法论坛,力争将该论坛办成华南地区规格最高、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海法研讨学术盛会。

(五)聚焦公正透明,提升司法公开能力。要依托“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实现办案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全面实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可视化。依托我院网站,将可以公开的各类审务、政务信息全部网上公开,邀请人大代表网上旁听案件庭审,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海事司法透明度。

(六)聚焦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能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海事法院队伍。大力加强职业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既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又掌握国际经贸航运知识,并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外语水平的复合型、专家型海事法官,切实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报告中相关用语的解释和说明

 

1.海事司法管辖权:海事法院依法对发生在管辖海域内的行政和民事案件所享有的管辖裁判权。在管辖海域内进行海事司法管辖,既可以彰显国家主权,又能够强化我国所享有的主权权利和历史性权利。

2.港澳籍海事专家陪审制度:广州海事法院在全国海事法院中率先推行港澳籍海事专家陪审制度,从香港、澳门的海事海运、海洋渔业、港务管理、船舶建造等行业选任人民陪审员。通过港澳籍专家陪审,较好地解决了涉港澳船舶碰撞纠纷、船舶建造纠纷等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有效提高了我国海事审判的公信力。

3.海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这是广州海事法院针对海事审判工作特点建立的海事审判业务领域的咨询性会议制度。海事专业法官会议主要负责讨论研究海事审判业务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统一法律适用等与海事审判执行业务有关的问题,会议结论供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参考。该会议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海事审判权运行机制、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

4.“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网络系统,加强与16个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等合作,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近年来,该系统覆盖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完善。在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建设“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同时,多数高级人民法院也在辖区内建设三级联网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本省辖区身份和财产信息的有效查控,形成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有力补充。

5.船舶网拍为解决被司法扣押的船舶变现难、拍卖周期长、拍卖信息分散、竞买人串标等问题,广州海事法院按照依法自主拍卖的原则,借助淘宝网、船舶在线竞拍网等平台开展网上集中竞价拍卖船舶的司法活动,其最大优点是报名竞拍网络化、透明化以及零佣金。

6.扣押船舶:指为保障海事请求的实现,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对被请求人的船舶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7.执行指挥中心:在法院内部及法院与协助执行单位之间建立的以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为核心的执行指挥系统。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可以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相互协助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该系统还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流程管理等功能。

8.所辖各派出法庭收结案情况:截至20191130日,深圳法庭旧存案件80宗,新收1302宗,审结1139宗,结案率为82.41%珠海法庭旧存案件25宗,新收410宗,审结354宗,结案率为81.38%湛江法庭旧存案件29宗,新收251宗,审结204宗,未结76宗,结案率72.86%汕头法庭旧存案件30宗,新收218宗,审结177宗,未结71宗,结案率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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