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老乡加兄弟,反目成仇提诉讼;事理、情理和法理,春风化雨解纠纷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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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6日,海商庭当庭成功调解了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本、反诉两案,不仅当庭案结事了,也挽回了合作进行船舶建造的同学情谊,各方当事人纷纷称赞叫好。

    原告梁某与被告林某既是同学,也是老乡,更是一起合作多年的好兄弟。2016年起,林某把从被告新船公司处揽来船舶建造工程,开始交给梁某带领施工队实际完成。林某通过其挂靠公司粤志公司从被告新船公司领取工程款,而梁某则负责工人工资发放。工程虽然最终完成了,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矛盾,无法调和。梁某起诉林某支付合作利润分成47万余元,新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林某收到诉状后怒不可遏,当即提起8项反诉请求,要求梁某偿还工人工资、工程费用、罚款等总计100余万元。

    双方提交的证据繁杂、账目极其混乱,光是工人考勤卡就有上百张,工时记录数千条,书记员孙阳组织各方不断整理证据。双方矛盾激烈,有备而来,似乎都要拼个“鱼死网破”。承办法官常维平分别召集各方进行了三次庭前会议,不断对证据进行“抽丝剥茧”,逐步理清思路,固定了各方的争议焦点。开庭当天,面对林某不断发毒誓,梁某也激动不已的场面,承办法官要求双方保持冷静,耐心倾听,并果断决定在开庭前再给双方一次调解解决纠纷的机会。通过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调解,结合证据说理说法,案件终于在开庭前那一刻出现了转机,各方最终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

    各方当事人当庭签收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退庭时纷纷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两宗“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调解结案。不仅经济纠纷解决了,合作多年的各方当事人的心结也就此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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