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8月6日电(记者 屈明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宣布,从即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定的《规范执行工作实施办法》,从而以规章制度形式,向人民群众作出努力解决“执行难”矛盾的又一承诺。 新的办法推出了8项改革执行工作的新措施,即:执行工作的运行机制逐渐实现立案权、裁判权、执行权合一向分立转变,执行工作管理体制由分级管理、互不隶属、缺少监督向统一管理、协调、指挥、监督转变;对执行收费方式进行了重大变革,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减少了诉累;以推出执行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和审限预警制度为标志,将办案质量、期限和效率都纳入法院内部监督范围;实施执行案件的登记备案和债权凭证制度,从程序和实体方面加大了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在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核实财产、各类财产的执行顺序和财产评估变卖程序三项内容,形成了一种新的执行工作运作模式;细化了案件执行的暂缓、中止、终结条件,努力防止少数案件执行不规范、执行措施未穷尽或未善尽执行职责即匆忙结案的情形;进一步加强了对执行程序、方式、行为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人员的工作纪律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