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执必结 多措并举行必果
——执行局巧借地方司法所之力,成功
执结一宗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叮铃铃铃……我哥的执行款已全部拿到了”,7月22日上午,执行局杨良生同志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文妙弟弟的来电,心头的又一个结解开了,一起终本近3年的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终于执行完毕。
2016年9月7日,申请执行人陈文妙对与被执行人何保良、陈珠金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8392.6元。承办人杨良生同志一收到案件材料,看到“人身损害”4字,敏锐地觉察到涉民生案件的责任重大,即刻开展执行工作,线上通过执行系统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财产,线下两次驱车前往550多公里外的徐闻县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经徐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何保良名下无不动产。杨良生同志收到信息后当即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锦和镇后宫村调查,从村委会了解到被执行人已离开本地不知去向。最终,该案因找不到被执行人何保良、陈珠金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想到申请执行人至今仍然躺在病床,杨良生同志就难以释怀,一直把推进该案执行放在心上。
时隔近3年,2019年6月19日,承办人杨良生、罗政驱车前往徐闻海事处处理另案扣船事宜的时候,收到陈文妙弟弟的来电,称被执行人何保良在徐闻县新寮镇可能有不动产的财产线索,杨良生同志一听马上打起精神,当即调转车头前往新寮镇调查。经多方调查和询问了解,均未能查实该线索,杨良生同志心中不免失望。但想到来一趟徐闻也不容易,看看能不能从镇上的司法部门了解更多的被执行人信息。当时已经是下午5点40分,杨良生同志趁着天色尚早,来到锦和镇司法所。该所所长、“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王文堂同志正在加班,杨良生同志将案件情况与王所长介绍后,王所长高度重视,当即着手协助调查。通过调查了解,何保良现在海南,并取得了联系。听到这一信息时杨良生同志喜出望外,随即联系了何保良告知其所负的赔偿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向该司法所发出了协助执行函。在王所长的多次协调下,何保良同意回锦和镇与陈文妙协商赔偿一事。最终,(2016)粤72执398号案完美执结,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至此,又一宗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在承办人杨良生同志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以实实在在的执行到位率让受害者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职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