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与两大国企组建合资公司 斥资16.8亿建设南沙四期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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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1228)5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加快广州港能力建设,发展规模运输,加快集装箱运输主业发展,更好地为腹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公司拟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公控”)、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城建”)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出资109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5%。

  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是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94070.43万人民币,主营业务:资产重组、项目投资、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对于三家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6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码头经营。三方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图所示:

  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中部挖入式港池内,拟建设2个10万吨级和2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及配套集装箱驳船泊位,工程设计年吞吐量480万标箱,工程计划建设年限为2018-2021年。工程总投资估算55.88亿元,项目资本金168000万元。资本金由公司及佛山公控、中山城建根据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认缴。(最终规模以政府审批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来源: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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