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庭息诉止争,加快年底清案工作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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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我院年底清案任务,又好又快的办好每一宗案件,海商庭常维平法官审判团队全面梳理了30多宗存案,通过仔细研究案卷材料、认真分析当事人类型,筛选出有调解可能性的案件,并制定调解策略,重点突破,迎难而上,近段时间成功通过判决、调解及撤诉结案8宗,为我院年底清案出了一份力。

以海商庭刚刚审结的(2018)粤72民初1288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为例,该案被告广州某物流公司恰巧为承办法官正在审理的另案原告。考虑到本案原告梁某为山东省人,经常居住地离我院路途遥远,代理律师也为四川律师,开展调解工作多有不便,经研究后,承办法官决定以被告为突破口,由法官助理刘宇飞全面负责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

刘宇飞助理主动联系被告公司总经理杨某,耐心倾听其对案件缘由的陈述,紧抓被告急着解决纠纷的心理,查明被告扣留原告货物的事实和原因,并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以及所需承担的责任义务,有的放矢地说服被告主动与原告沟通联系,寻求和解。随后一段时间,原、被告均确认扣留货物和已支付物流费的事实,但对货物被扣留期间堆存费的分担存在较大分歧,明确表示和解难以完成。法官助理及时向承办法官汇报,大家进一步梳理案件的脉络,估测原告被告双方的底线。法官助理利用被告员工来我院参加另案庭审的机会,在庭后与其耐心长谈,使其态度逐渐软化,引导被告理性地看待因货物运输及堆存引发的纠纷,其作为物流公司,应珍惜与其客户即原告长期以来良好的合作关系,妥善解决现有争议,从合作共赢以及未来的长远发展角度慎重考虑,促使被告方回归谈判桌,为案件有效调解提供保障。通过多方发力,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以撤诉结案,实现案件的有效解决。双方当事人分别致电表示感激。

上述一批案件的快速审结,也是海商庭各审判团队在宋瑞秋副庭长带领下,鼓足干劲、团结协作、冲刺结案的缩影。在年终结案率冲刺的关键阶段,海商庭各审判团队秉承“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因案而异、质效结合”的办案理念,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昂扬精神,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努力提高审判效率,加班加点、争分夺秒,确保圆满完成我院年终清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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