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根据《广州海事法院2017年度十大调研成果评选办法》,评出我院2017年度十大调研成果,现予公布。
1.黄伟青、罗春:论文《海域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司法鉴定》,载《人民司法》2017年第25期,并获第25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三等奖。
2.倪学伟:《海商法律实务》,副主编,撰写第2、3、4、11章,共约13万字。厦门大学出版社2017年9月版。
3.徐春龙、李春雨:论文《论多式联运海运区段承运人的法律责任》,获全国律师协会2017年海商法研讨会暨“一带一路”国际海事法律与政策高端论坛二等奖。
4.谭学文:论文《自贸区试行沿海捎带的法律困境与突破》,获中国海商法协会2017年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
5.倪学伟、付俊洋:案例《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宏海箱运支线有限公司等海上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获2016年度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评选二等奖。
6.申晗:论文《海事诉讼程序与破产诉讼程序的冲突与协调》,获第25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优秀奖。
7.谭学文、张乐、黄耀新、申晗:《关于审理因船舶买卖引起的船舶权属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获2016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8.杨雅潇:案例《安徽昌汇运贸有限公司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徐闻海事局行政处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9.李立菲:案例《上海宝致光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诉深圳亚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司法理论与实务纵览:海事海商案例精选》一书。
10.平阳丹柯:案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设备运输分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联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司法理论与实务纵览:海事海商案例精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