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 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为充分展现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树立我院和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努力赢得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扎实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海事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力度,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执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思想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决策部署,紧扣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三同步”要求,紧密配合执行攻坚执行难整体作战行动,集中持续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充分展现我院干警坚定信念、排除万难、决战决胜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执行攻坚执行难各项重大措施、取得的重要进展和胜利成果,充分展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不断引导社会公众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执行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宣传报道重大活动情况。主要宣传我院在最高法院、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大会后的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代表委员联络活动等。(此活动贯穿始终)
(二)宣传报道重要举措情况。主要是宣传执行联动机制、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司法救助、失信惩戒等。(此活动贯穿始终)
(三)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情况。主要宣传开展的“三反”(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专项整治行动或日常相关案件和“三涉”(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执行案件)执行活动或日常相关案件等。(此活动贯穿始终)
(四)宣传报道重大、典型、热点案件情况。主要宣传拒执案件、执行不能案件、老赖案件及成功执行案件,让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诚信是金,失信必然遭到惩戒,促进此类案件的执行。(此活动贯穿始终)
(五)宣传报道执行攻坚经验做法。宣传我院在执行攻坚活动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必要时召开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努力营造依法执行的高压态势,倒逼其履行法定义务。(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
(六)宣传报道巡查督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根据我院开展的执行巡查督导工作安排,进行积极、稳妥、充分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报道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活动的情况,争取他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认同。(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至12月)
(七)宣传报道第三方评估情况。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公布修订后的指标体系、达标标准、第三方评估结果等工作,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通报工作进展,争取关心和支持。(时间安排在2019年1月至3月)
(八)宣传报道执行干警先进事迹。要从执行干警中发现、挖掘先进典型人物,宣扬他们敢于担当、拼搏奋斗、司法为民、秉公执法、屡创佳绩的感人事迹和时代精神。(时间安排在8月至9月)
(九)集中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通过通报执行工作成效、发布重大典型执行案例等形式,宣传近三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时间安排在2019年1月至3月)
三、执行新闻宣传形式
根据工作安排,抓住时间节点,灵活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平台,执行干警、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广泛参与的多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全媒体宣传模式,做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宣传报道任务的落实。
(一)常规宣传
1、积极向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省电视台、羊城晚报、广州市电视台等全国、全省各级新闻媒体报送稿件或提供素材,抢占宣传主阵地。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及时向中央电视台《本案正在执行》报送选题素材。
2、积极向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送稿件,提供内容支撑,让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成为加强执行宣传、赢得社会理解认同、凝聚工作合力的强大阵地。
3、认真做好向代表、委员的专项宣传活动。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执行工作;及时报道代表、委员视察执行工作的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决胜执行难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及其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点评、指导。
4、在本院内网开设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专栏。
5、充分利用好自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本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我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推送相应链接给省法院执行信息员。
6、认真开展执行信息月报工作。每月15日前向省法院执行信息宣传员报送1次反映我院开展执行工作进展、经验及成效的综述信息。
7、积极撰写执行案例,增强宣传效果。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主动履行的案例,又要宣传通过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案例。
(二)可视化宣传
1、拍摄一部海洋环境保护执行公益广告。
2、拍摄执行电视节目。积极主动报送最高法院策划在中央电视台拍摄系列节目《本案正在执行》《法官解案·执行在行动》《执行决战-破解执行难纪实》需要的执行视频材料,力争采用一宗执行案件。
3、开展执行现场网络直播。积极主动筛选适合直播的执行案件素材,并争取得到省法院的指导帮助,力争现场直播一宗执行案件。
4、开展全媒体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部反映我院攻坚决胜执行难、化解执行不能案件的微视频。
四、执行新闻宣传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执行宣传工作专班,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晓峰负责,成员有:宣传办负责人赵宗文、执行局副局长罗春、宣传办胡后波、执行局罗政。执行局要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专门负责提供新闻线索,积极向宣传办提供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及工作信息。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宣传借助联动机制限制被执行人行为,给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要宣传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彰显司法为民的宗旨,要突出宣传执行制度创新和措施创新,展示执行创新精神。要选择典型案例,宣传交易风险和诉讼风险,消除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执行氛围,曝光不守诚信者,通过处罚一批,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弘扬诚信意识上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执行局、宣传办要各负其责,提前进行风险研判,对于存在较高风险的执行行动,要提前制定“三同步”预案,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要加强涉执行舆情监测,对于监测发现的相关舆情,及时核实情况,依法进行处置。
(五)认真总结经验。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决战执行难各项工作措施、新闻宣传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重大执行活动、重大新闻宣传工作成效,要及时报告省法院执行局、宣传处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