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29日消息 最近,江西省乐安县为修复两条15公里的乡村公路共拆除群众房屋10多幢、砍伐果树500多棵,占用土地数十亩;改建镇农贸市场涉及个体户和企业100多家,均没有出现一起群众阻挠、发生纠纷的事。当记者问几户村民是否真正愿意时,他们都说:“事先让我们参加了听证会,我们都表态同意了的。” 原来,法院在处理一些农村的纠纷案时,经常发现有的村镇干部本是好心好意为群众办事,群众非但不领情,还加以反对,以致闹出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因此, 在办案的过程中,一面向群众讲法普法,让群众知道自己的知情权、表决权;一面帮助农村各级组织增强依法务政的意识,坚持政务听证会制度,把好事办好,提高效率。 每次听证前,该村镇均及时将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予以公布。到目前为止,这样的村镇政务决策听证会已成功举行了十多次,先后有数百人参加了听证。村镇工作出现了由过去“干部拉着群众走”向如今“干部和群众携手齐步走”转变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