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邮船发布出口至叙利亚货物单证操作补充规定

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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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日本邮船(中国)有限公司(NYK)获悉,该公司8月16日发布关于出口至叙利亚货物单证操作补充规定,接目的港海关通知,出口至叙利亚港口的货物必须在品名下面提供货物净重。如没有注明,在目的港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罚金将由客人自行承担!此通知即时生效。

来源:中国航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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