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 2002年7月23日报道: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获悉,法官职业化建设将成为首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北京 法院系统将实行法官定额制度,法官人数将有所减少。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初任法官在被任命前必须经过“两考一培训”:第一考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是担任法官的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第二考必须通过高级法院统一测试、考核,择优录用;“一培训”就是对将担任法官的人员在任命法官前必须通过高级法院法官进修学院的任职前培训,合格后依法任命为法官。 据介绍,法官员额比例的方案正在研究之中,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也已普遍展开,各地法院将严格按照精减10%编制的要求对现有队伍进行精减分流,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精减后的在职法官,待遇将有所提高。精减下来的编制主要用于书记员改革。(邱伟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