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7月19日讯(记者杨新顺)司法部日前颁布第72号令,发布了新的《公证程序规则》。 在此之前,司法部于1990年12月12日颁布了司法部令第13号《公证程序规则(试行)》。新的《公证程序规则》共十二章六十四条。相比之下,新规则对公证员的回避、受理公证申请、审查、出证等环节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对当事人权利的规定也更明确。据有关人士介绍,新的规则对办证程序的规定更加规范,更有利于保证公证质量。 新的《公证程序规则》将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旧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注:《公证程序规则》在本网最新立法栏目中可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