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推行“网上立案” 今年已通过网上立案一千二百多件

2002-06-25
浏览量 :1132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人民法院报记者林忠明通讯员苏冰阳、张远焱讯:日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与其所辖的8个人民法庭全面建成了“网上立案”系统。当事人要告状,可以到就近的人民法庭,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实现立案的目的。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网上立案已经受理了1200多起案件。 “网上立案”是在南安法院建成全院计算机局域网络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的。那些边远山区、沿海渔村或远离市区的当事人,可以到距离最近的人民法庭,通过法院局域网连接在人民法庭的计算机终端前台,与院部立案庭审判人员直接对话。人民法院则对当事人起诉申请的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即将案由、案件标的、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等详细情况录入电脑,并通过网络上传至院部立案庭。立案庭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决定立案,统一分配案号,并在本院网络上予以公布。 实行“网上立案”,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减轻了讼累,又便于院领导和审判监督职能部门对具体案件的跟踪审查与管理,强化了案件管理力度,避免出现案件超审限等现象。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