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四家企业获得港口岸线使用证

2014-08-27
浏览量 :382
分享到
  • 微信好友
  • QQ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九江港彭泽港区彭泽康普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湖口港区九江欣嘉锐公司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由交通运输部核发。这是江西省第二批获得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长江港口岸线使用证。迄今,我省获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港口岸线使用证企业共有四家,另两家分别是九江港瑞昌港区

  日前,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九江港彭泽港区彭泽康普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码头一期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湖口港区九江欣嘉锐公司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由交通运输部核发。这是江西省第二批获得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长江港口岸线使用证。迄今,我省获得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港口岸线使用证企业共有四家,另两家分别是九江港瑞昌港区梁公堤作业区理文公用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和湖口港区湖口长江炉料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工程港口岸线使用证。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广州海事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天津海事法院 青岛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武汉海事法院 宁波海事法院 厦门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北海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